宿州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08]38号)规定,宿州学院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
2、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3、承担省教育厅交办和宿州市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任务
1、强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充分认识学科专业在学校发展中的基石作用,进一步明确学科专业发展定位,优化以工为主的学科专业结构,重点发展支撑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大支柱产业的学科专业。培育一批优势和重点学科,发展一批特色和品牌专业,逐步拓展国家、省、校三个层次的特色专业体系。
2、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是教育生命线”的观念,加强质量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质量工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着力培养“工程性、技术性、生产性、应用性”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3、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与企业行业共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提高“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加大“博士化工程”和“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实施力度,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实施教师综合能力提升计划,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大力支持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跨学校组建实力较强的创新团队,确保在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方面取得大的突破。
4、不断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完善科研奖惩及经费管理机制,提升科研创新平台内涵,强化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力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实现新突破,在煤炭地质、生物化工、机械电子、经济管理等领域形成支撑学校发展的科研优势;贯彻落实学校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转变科研管理理念,创新科研管理机制,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形成“人人关心科研、人人服务科研”的氛围,促进学校科研又好又快发展。
5、强化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完善东校区校园建设规划,适度扩大东校区面积,合理利用开发区土地,盘活西校区资源,优化西校区环境;围绕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需要,建设综合体育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基础设施。健全基本设施修缮和管理制度,加大新校区绿化美化工作力度,逐步建成功能完善、设施良好、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校园,满足师生员工学习生活和工作的需要。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宿州学院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27316.6万元,其中:经常支出预算拨款12783.6万元、国库管理非税收入11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13522万元、其他收入900万元;支出预算27316.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7083.7万元,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232.9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教育改革发展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教育支出26004万元,占9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6万元,占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占0.1%。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