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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来源:其他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07日 16:17

各单位(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宿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退[离]休干部)。

二、主要内容:

1、处级以上干部(包括退[离]休干部)对照检查有无未经组织审批违规兼职,有无违规取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等,有无利用个人影响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办公用房、车辆、资金,有无干预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等违规行为。

2、各部门、各单位重点自查有无向行业协会和学会输送权力和利益问题,有无向行业协会和学会购买服务不规范问题,有无在所属行业协会和学会违规开支费用问题。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带头自查,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2、如实自查,按时报告。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本着对组织、对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自查,认真填写《宿州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和学会兼职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1)和《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实行“零报告”制度,于7月6日下午下班前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组织部,电子版发至szxyzzb@163.com邮箱。对漏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并追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件:1.宿州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和学会兼职情况自查汇总表

2.各单位(部门)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自查情况汇总表

宿州学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