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院长杨维志同志2021年11月兼任安徽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常务理事职务,兼职期间不取薪酬。
上一篇:学校领导2022-2023学年社会兼职情况的说明
下一篇:党委委员、副院长杨维志同志社会兼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