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安徽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文件,请相关人员认真阅读附件的内容,按上面要求准备材料。其中,申报档案系列研究馆员的老师务必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
附件1:皖教秘人[2017]199号
附件2:皖档办[2017]104号
皖教秘人[2017]199号.pdf
皖档办[2017]104号.pdf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7年度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宿州学院2016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