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做好我校2022年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材料的报送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正常申报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
(二)引进的具有非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的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正常申报其他系列中级职称材料
1.《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胶装成册一式2份)。
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原件1份,复印件5份),表中所有业绩成果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
3.《2022年其他系列申报中级职称情况一览表》(1份)
4.《宿州学院2022年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业绩成果汇总表》(1份)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
6.《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核表》
7.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表及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或文件)、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书或文件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复印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放。
8.任现职以来承担的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专业业绩成果复印件。项目已结项的提供结项证书;未结项的需标注成果体现;主持人只需提供批文;参与人需提供批文和项目书中含有项目组成员信息的表格。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的复印件,需要检索报告的须提供检索报告复印件,关于论文级别的认定按照教师系列的要求执行,论著提交原件。
9.其他成果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继续教育登记表。按照教育厅(皖教秘人〔2021〕90号)文件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均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材料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rscszk@126.com”;材料5—10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人一档案袋,与材料1-4纸质版一并报送人事处A418。
(二)引进的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材料
引进的具有非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的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中级职称至高级职称”期间的材料(如现任职称是副研究员,须提交助理研究员至副研究员期间的成果)。
1.《引进的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
2.原单位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3.《诚信承诺书》(1份)。
4.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5.本人承担的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专业业绩成果复印件。项目已结项的提供结项证书;未结项的需标注成果体现;主持人只需提供批文;参与人需提供批文和项目书中含有项目组成员信息的表格。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的复印件,需要检索报告的须提供检索报告复印件,关于论文级别的认定按照教师系列的要求执行,论著提交原件。
6.其他成果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业绩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材料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rscszk@126.com”;材料2—6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人一档案袋,与材料1纸质版一并报送人事处A418。
三、材料报送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于11月1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A418室;相关电子版发送到师资与人才科邮箱:szxyrscsz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2年其他系列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