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7〕15号
关于刘文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2017年4月6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刘文波同志任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网络与信息中心)主任;
李刚同志任监察处处长(兼);
张明玉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免去其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许磊同志任审计处处长;
李鸿同志任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处长;
张英彦同志任科技处(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处长;
孙增响同志任学工部(学生处)部长;
芦伟同志任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汪文哲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处长,免去其人事处处长职务;
王卫林同志任发展规划处(校友会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处长;
唐爱华同志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处长;
曹稳根同志任图书馆馆长,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张雁凌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院长,免去其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职务;
杨哲同志任附属实验中学校长;
蒋宗霞同志任文学与传媒学院院长;
李加强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
徐公伟同志任商学院院长;
吴玲同志任管理学院院长;
顾大海同志任音乐学院院长;
宁群同志任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
高贵珍同志任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院长;
张生同志任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院长;
宋启祥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徐连军同志任体育学院院长;
李玉才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免去其图书馆馆长职务。
免去王勇同志的基建处处长职务;
免去宋红军同志的保卫处(武装部)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