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7〕42号
关于张海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2017年8月24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张海洋同志任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晓永同志任办公室(网络与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卓馨同志任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许海峰同志任科技处(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观彬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北阳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新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董全德同志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甘守飞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德岁同志任文学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韩传龙同志任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许兴海同志任美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光同志任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兴桃同志任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松同志任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白明同志任体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原有科级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