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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海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其他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7:04

校字〔2017〕42号

关于张海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2017年8月24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张海洋同志任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晓永同志任办公室(网络与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卓馨同志任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许海峰同志任科技处(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观彬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北阳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新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董全德同志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甘守飞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德岁同志任文学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韩传龙同志任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许兴海同志任美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光同志任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兴桃同志任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松同志任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白明同志任体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原有科级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