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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来源:其他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9日 10:17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8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2018届贷款毕业生名单(可到学生资助工作群共享中下载),各学院通知2018届贷款毕业生于2018年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必须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点击个人主页左侧下面栏目菜单,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操作可参阅毕业确认操作流程(附件1)。各学院要向学生转发宣传《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2)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支付宝账户操作介绍》(附件3)。2018届贷款毕业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特殊情况处理

贷款学生因发生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者,须填写《安徽省高校2018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4),并于6月20日一并报送。

3.延期还款的办理

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之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4.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市、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下个月提前还款,应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下个月21日扣收; 10月16日—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12月提前还款,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 12月21日扣收。还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申请

各学院对2018届贷款毕业生要加强诚信教育,并于2018年6月20日前登录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官网(网址:http://www.ahrcu.com),进入“助学贷款在线服务”专栏首先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是否准确,其次对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最后在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操作请学习附件5,点击【毕业确认申请】-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至高校审核。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转专业、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错误更正等原因而发生就学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官网(网址:http://www.ahrcu.com)更改信息;并联系高校和经办银行针对该学生的就学信息同步变更。具体操作请学习附件5,点击【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点击【新增】按钮-选择变更原因-填写相关变更信息。借款学生若有贷款疑问可查询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法人行社助学贷款服务咨询电话号码(参见附件6),同时各学院应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借款学生毕业后升学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请在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官网中完成申请,并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登记信息,最后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具体操作请点击【学制延长申请】-点击【新增】按钮-填写升学后的就学信息。完成上述手续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发起学制延长申请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前。申请毕业确认后才能发起学制延长申请;学制延长申请成功后,贴息延长至升学后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3.提前还款的办理

贷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7),并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确认。联系电话:0557-2871227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及时通知2018届贷款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学生错过办理时间造成违约或耽误正常办理离校手续。

2.各学院应积极组织2018届贷款毕业生开展金融知识和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并告知其所应承担的还款义务,以及违约后果。

3.国家开发银行2018届贷款毕业生需要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地贷款毕业确认特殊学生名单》电子件(邮箱:szxyxszz@126.com)。

附件:

1. 2018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还款确认操作流程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支付宝账户操作介绍

4.安徽省高校2018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

5.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学生操作手册、还款确认操作流程)

6.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法人行社助学贷款服务咨询电话号码

7.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附件: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附件

宿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