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派员参加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大学访日团(国科交函字[2017]54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朱光教授随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大学教师团赴日执行科技交流任务,境外停留5天,在日费用(包含国际往返旅费及食宿费)用由日方承担;国内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按照省外办相关管理规定,现就朱光同志赴日本进行科技交流一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国合处反映,联系电话:0557-2875989。
国合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