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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的指导意见

来源:其他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6:39

各党总支、党支部: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深化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0年上半年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第二十六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组织生活活力,进一步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教育,推动党支部建设质量提质增效。

二、主要内容

2020年1月: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落实中央有关通知要求;学习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和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内容。继续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整改检视出的问题,要定期对账盘点,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紧盯完成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督促按期完成整改。切实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认真梳理自己查摆、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2020年2月: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冠肺炎疫情系重要列讲话,学习安徽省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校党委关于防控疫情的系列落实部署和通知。学习掌握《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情防控阻击战,用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为党徽添彩,开展“践行初心使命 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中高高飘扬”线上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向同行、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落实落细线上开学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关于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党支部学期工作计划,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

2020年3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继续深化“践行初心使命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中高高飘扬”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入抓好抓实线上开学各项工作,提高全体党员自觉参与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继承、坚守、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的实效性。组织学习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学习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党支部“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打造“五个到位”党总支和“七个有力”党支部,形成“巩固提高促质量、全面提升见成效”的综合效应和长效机制。

2020年4月: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抓好党章党规学习贯彻,引导广大党员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引导党员积极领会党中央关于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要求,深入了解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工作态势,自觉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与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紧密结合,与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同频共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扎实开展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做表率、打头阵,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当作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两会精神,正确理解全国全省两会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两会具体召开时间组织学习)。

2020年5月: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着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形式,充分利用“学生党员先锋在线”“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易班APP网上党校”“学习强国”5个平台,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同时引导党员向先进典型学习。进一步引导党员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

2020年6月:结合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建设、书记项目建设等工作,结合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为深化本单位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建言献策,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过程中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引导党员有步骤、成体系地学习基层党建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主动思考立足专业和岗位,在城乡结对帮扶、支部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在毕业季等节点,努力增强师生爱校荣校意识。开展做好“支部好案例、书记好党课、党员好故事”宣传展示活动。

2020年7月至8月:以纪念建党99周年为契机,通过组织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革命旧址等瞻仰,重温入党誓词,过集体“政治生日”,开展评优表彰,走访慰问、关爱困难党员老党员等方式,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的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利用假期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多方面接触了解社会民生,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

可结合时事政治和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学习材料。也可根据实际,选择每期《党支部组织生活参考材料》作为组织生活学习内容。

三、组织实施及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制订组织生活计划。组织生活是党内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的组织生活务必高度重视,各党总支应根据以上安排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导所属党支部拟定出2020年上半年的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模版详见附件1),认真开展好线上组织生活。请各党总支明确党支部工作目标和党员履责目标,将各党支部本学期组织生活落实及计划安排表审核汇总后,于3月25前交到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逸夫楼A613),纸质稿盖章后报送,电子稿发送到邮箱:szxyzzb@163.com

2.认真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党委〔2017〕77号)、《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党委〔2017〕76号)、《关于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党委〔2017〕78号)、《宿州学院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党组字〔2017〕22号)、《宿州学院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党组字〔2018〕130号)、《宿州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制度》(党组字〔2018〕131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实施方案》(党组字〔2018〕40号)等规定,坚持“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规范主题党日活动。

3.注重组织生活的严肃性,提高线上组织生活重量。组织生活应每月组织1次,组织生活时间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组织生活的,应及时补上。要向党员提前预告组织生活内容,引导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对事先请假的党员,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补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党员,要进行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要严格按要求组织“三会一课”,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组织1次党课,要确保“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化,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包括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记录人,会议内容(要有每个人的发言、会议决议),支部书记签名。保证记录详实,有据可查。严格考勤制度,确保全员参与学习活动。

4.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构建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努力实现通过组织生活加强党员交流,统一党员思想,凝聚党员共识,增强组织活力的目的。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规范开展,不走过场。各党支部要注重将组织生活与推动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强疫情防控与线上教学工作相结合,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和内容,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坚决防止组织生活娱乐化。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并及时通报督导情况。

四、观摩交流

1.各党总支组织总支层面观摩交流。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基层党组织之间的经验交流,各党总支应建立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常态化机制。每学期,各党总支书记应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至少观摩1次所属党支部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并形成《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意见反馈表》(附件2),提交给所在党总支、党支部留存。

2.积极参加学校层面观摩交流。各党总支除组织所属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外,每学期还应推荐1-2项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参加学校层面观摩交流。先进党支部、样板党支部的培育支部应推荐1项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参加学校层面观摩交流。请于3月25前报送《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设计方案表(供学校层面观摩交流)》(附件3),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szxyzzb@163.com。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择优推荐观摩交流,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观摩交流开展情况。

附件.1.XX党总支2020年上半年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及计划表

2.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意见反馈表

3.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设计方案表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 XX党总支2020年上半年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及计划表.docx

附件2 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3 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设计方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