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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档案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其他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18日 09:59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明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记录,加强党员档案材料管理,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结合《宿州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要求,决定开展党员档案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6月18日-6月19日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填写内容、落款时间、材料撰写等有无问题等,重点检查巡视组调阅的党员档案材料及2020届毕业生党员档案。

三、检查要求

(一)各项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一是对照检查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1.入党申请书(内容规范)

2.团组织推优审核表

3.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登记表

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鉴定表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7.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思想汇报(每季度报告)

8.列为发展对象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9.拟确定发展对象公示

10.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11.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12.发展对象综合政审报告(含函调证明材料)

13.发展对象预审表

14.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

15.接收预备党员公示

16.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

17.转正申请书

18.预备期思想汇报(每季度报告)

19.预备党员转正征求群众意见情况

20.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

21.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23.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二是按照《宿州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5个环节25个步骤,检查是否落实发展党员“四公示三投票三审查两谈话两申请”制度。即发展党员做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推荐发展对象公示、吸收预备党员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做到“入党推优无记名投票、吸收预备党员无记名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无记名投票”;做到“吸收预备党员前进行政治审查、支部委员会审查、上级党组织预审”;做到“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派人谈话、召开吸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后在党委(党总支)审批前党组织派人谈话”;做到“年满18岁提交申请书、符合条件的提交转正申请书”。

三是检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学生党员材料中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二)各项材料信息填写是否规范、准确,盖章是否完整

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是否准确、规范并前后一致。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思想汇报内容与落款时间是否有矛盾。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正确,是否均有签名及盖章。

四、检查形式

以巡视反馈整改为契机,开展实地检查。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成立检查组(见附件),对各二级学院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形式为现场查阅党员名册、党员材料、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访谈交流等,检查组现场反馈、对照确认整改内容。主要检查毕业生党员档案、纪实表及支部、总支会议记录本等材料。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自查整改工作,要按照6月1日学校发展党员问题巡视整改专题会有关要求,压实责任、明确要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扎实推进自查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2.全面自查,查缺补漏。一是对巡视组调阅学生档案反馈的问题,要实行“一人一案”,列出“四个清单”,对照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开展全面自查,对学生党员档案材料要逐人逐项逐页检查,不仅要看材料有没有、全不全,还要看材料是否规范、撰写有无错误。对材料不规范、有明显错误的,即知即改,并将有关整改情况及时报组织部。

3.举一反三,完善机制。要以发展党员工作巡视反馈整改为契机,全面审视、反思发展党员工作5个环节、25个步骤的短板、弱项,如,对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的审查、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记录、《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时间前后矛盾及关键处有涂改、党支部和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记录、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等,及时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打好“补丁”,避免“贰过”。

通过此次检查整改,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前,档案材料规范、完整。此项工作也将作为2020年度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联系人:张劲松、王钰,联系电话:2871018。

附件:宿州学院党员档案材料专项检查分组名单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6月17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