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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其他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0:05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实施基础上,继续组织申报一批接地气、有特色、可推广的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针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省委巡视、述职评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反馈的问题,按照“切口小、有难度、示范性强、一年内能完成”的原则,参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选题申报。也可结合党总支、党支部建设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开展调查研究。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准确把脉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2.排出年度项目。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议集体研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定1个“书记项目”。项目主持人须为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位党总支书记须牵头负责一个项目,项目参与人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申报,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可以联合立项申报,但同一人不得申报参加多个单位的立项。

3.组织项目申报。申报书记项目需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2)及《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于2020年9月30日(周三)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szxyzzb@163.com)。

四、立项审批

党委组织部成立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立项评审组,按照立项标准和评审细则对各基层党组织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结果。

五、项目建设周期、成果形式与经费支持

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执行期限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

2.项目成果形式: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典型的组织生活案例及“互联网+党建”网络开发等其它形式。

3.项目支持经费:经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将给予每项2000元的经费支持。立项支持经费按照学校财务政策执行,从学校党组织特色与创新课题专项经费中支出。

六、项目管理及验收

1.项目跟踪。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按照项目计划,认真执行落实。各党总支要对本单位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党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项目的执行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

2.项目结项。项目结题时,填写《宿州学院2020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结题报告》,并连同项目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对项目成果评比验收。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的,提交延期申请,经批准可延期结项,延期实践一般不超过3个月。

3.成果运用。对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可操作性的党建创新项目研究成果,党委组织部将择优汇编成册,总结推广;对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成果,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观摩学习,加以推广;对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工作指导意义的,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并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各单位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工作效果将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张劲松、张彪

联系电话:2871018

办公地点:逸夫楼A613室

附件:1.宿州学院2020年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申报指南

2.宿州学院2020年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申报书

3.宿州学院2020年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申报清单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9月4日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申报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