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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宿州学院2023年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其他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9:24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利用学校多学科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提高竞争能力,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经二级学院申报,2023年开设以下4个本科专业为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是指学生攻读本专业(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跨本科专业大类修读了另外一个本科专业规定的课程,且符合毕业标准并取得学位。为做好辅修学士学位的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二、申请条件

1.我校2022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已修完第一学年两个学期的主修专业课程,无补考记录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均可报名;

2.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三、申请程序

1.学生在第三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按下面两步完成材料提交:

1)填写《宿州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习申请表》,交学生主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填写到“学生所在学院意见”,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直接将资格初审后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校学位办公室(逸夫楼A204),由教务处统一收集整理后联系开设辅修学士学位学院办理后续程序。

2.教务处在审核学生的辅修资格后,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共同研究,于第二周末确定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由教务处校园网上公布参加辅修学士学位学习的学生名单(注:低于20人不开班)。

3.被确定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规定日期内到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并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学费。

四、费用规定

1.批准参加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应按照辅修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缴纳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修课费用,每学期按实际开课学分数收取,收费标准为:80元/学分,其中毕业论文(设计)50元/分。

2.经审核免修的课程,无需缴纳修课费。

咨询电话:

商学院:15855722063(王老师)、19166584493(贾老师)

文学与传媒学院:18855682550(徐老师)、13955716379(张老师)、13339023972(周老师)

管理学院:17856658475(林老师)、13721273268(周老师)、18955780086(李老师)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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