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7〕28号
关于方吉泉等3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2017年5月19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方吉泉同志任基建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杨刚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家华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
2017年5月19日
上一篇:关于王红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李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