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7〕21号
关于王红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2017年5月11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王红艳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林华同志任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郭焕银同志任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李月云同志的文学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赵国付同志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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