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宿州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宿州学院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建言全局战略,形成咨询意见
1月21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讨论《宿州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专题会议,校学术委员会对是《实施细则》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形成修改意见。
二、审议专业设置,推进学科建设
7月3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宿州学院推荐申报2017年度普通本科专业评审会,对各学院申报本科专业进行论证。经各专业负责人陈述、学术委员会质询,并集体讨论、审议,一致推荐遥感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与药学3个专业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对学校的学科建设起到推进作用。
三、把握学术标准,发挥学术作用
5月2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智库成果认定评议会,对2016年我校3篇调研咨询报告进行认定;5月8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安徽省特聘教授推荐评审会;6月20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专题评审会议;7月6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评审会议;9月26日,校学术委员召开2017年宿州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推荐会;10月21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宿州学院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评审会议。校学术委员会严格审议,坚持学术标准,确保人才、项目推荐质量。11月28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2017年招聘(引进)的博士考核评优会议,对2017年引进的4名博士取得科研成果进行评议。
四、推进学风建设,规范学术管理
5月2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专题会议,对我校接到的学术不端行为举报信件进行审阅。在教师中广泛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宿州学院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校字〔2016〕58号)等文件,勉励教师牢记学术诚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优良学风,反复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实行“零容忍”。明确教书育人工作的核心地位,做到恪尽职守,刻苦钻研,甘于奉献,营造良好师德师风建设氛围。11月3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申报职称人员论文认定专题会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依规行使职权,在学校综合改革、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宿州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8年2月22日